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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16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16-08-19  来源:   点击次数:0

城残联发〔201610

 

 

城固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16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

    

 

各镇残联:

为了改善就业年龄段肢体、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生存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建立以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阳光家园计划”——精神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度就业年龄段智力、肢体、精神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家托养资助对象及标准

具有本县户籍且于2015年度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年龄为男18——59岁、女18——54岁,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20151231日前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年龄为男18——59岁、女18——54岁,残疾等级为二级的精神残疾人。补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申请审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本人填写《陕西省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及复印件,经各镇残联审核无误后报县残联审批。

三、上报资料及时间

1. 所需资料

①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正反面);②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陕西省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④残疾人邮政银行现开存折复印件;⑤如本人无法办理邮政银行存折,用他人现开存折的必须附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⑥纸质及电子汇总表。

2. 上报时间

所有资料必须于2016630日前报县残疾。

四、几点要求

1. 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申请人的条件认真审查,并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 要高度重视就业年龄段的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资助申报、申核工作,认真负责,准确掌握,切实落实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做到无遗漏。

 

附件:陕西省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   批表

    

                                                                          城固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