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办证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日期:2016-08-24 来源: 点击次数:0
业务名称: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
办理条件:具有南郑县户籍的居民,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本
2、医学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办理精神病残疾人证的需带二寸照片一张
办理时间:3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1、必须由本人(精神病由监护人)前来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办理,并携带残疾医学证明(医院诊断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2、残疾特征明显的按照中残联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填写申请表、评定表,可以直接认定;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由本人到残联指定医院【县医院或市中心医院,精神病人必须出具汉中市精神病医院证明】鉴定,按照标准由工作人员按照评残标准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3、办证人员将评定内容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由残联分管领导初审、报市残联复审通过后进行打印,加盖县、市残联办证专用章和市残联钢印后生效。
4、残疾人证在35个工作日办理结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领取。
残疾等级评定方式:
1、肢体残疾人:按照残疾人评定标准表,对应进行定等级;意外伤害或因病致残的必须恢复两年以后,并附医院两年前的诊断证明或相关资料,有纠纷的还需提供赔偿依据;
2、视力残疾人:双目失明可以直接定为一级,其他的要县级以上医院测试的双眼视力度数等证明;
3、听力残疾人:必须要有汉中市中心医院出具的听力分贝证明才能办理;
4、言语残疾人:办理又聋又哑的、能听得到的吐字不清的直接评定等级;鉴定不了到指定医院做鉴定;
5、智力残疾人:明显的智力低下、弱智的直接评定等级,界定不清的到指定医院做鉴定;
6、精神残疾人:精神病人必须出具汉中市精神病医院证明评定等级。
联系电话:0916-5525603 监督电话: 0916-5512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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