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发布日期:2016-08-01 来源: 点击次数: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本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持证日期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
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我们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我们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本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持证日期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多重残疾人残疾人。
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办流程:
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本人或其委托的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填写留坝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及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并将初审合格申请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公开栏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镇政府(街道办)→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件一并报县残联和民政局→县残联审批后报民政局审定→通过财政局惠农资金“一卡通”平台,将资金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 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