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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老年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浅析

发布日期:2016-09-05  来源:   点击次数:0

宁强县老年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浅析

宁强县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和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1]。残疾人分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现在残疾人享有和正常人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康复、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教育就业以及社会环境方面的服务。关心残疾人尤其是老年残疾人,切实尊重他们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为他们提供平等的社会环境和服务,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宁强县有残疾人2.73万,占总人口的8.1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全县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老年残疾人共4037人,占办证总人数9765人的41%。这些老年残疾人中:视力残疾1055人,听力残疾344人,言语残疾37人,肢体残疾1973人,智力残疾68人,精神残疾71人,多重残疾489人[2]。宁强县残疾人的老残一体现象比较突出,老年占比大,在各类别中视力和肢体两类就占到75%,这是我县老年残疾人的主要特征。下面,笔者将对宁强县近年来围绕老年残疾人权益所做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我县老年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一系列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从政策层面对保障残疾人权益作出了具体规定。近十年来,宁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县残联主动作为,在省市残联指导下,在保障老年残疾人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残疾人康复方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康复是指综合、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和其它措施,对残疾者进行治疗、训练和辅助,尽量补偿、提高或者恢复其丧失或削弱的功能,增强其能力,促进其适应或重新适应社会生活[3]。2002年,我国提出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4],近十年来,县残联累计为老年人免费配发助听器58台,安装假肢114例,发放轮椅、拐杖、助行器、盲杖等辅助器具581件。从2001年起连续邀请省残联“复明一号”手术车来县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共计793例,其中老年人634例;2005年起利用县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康复活动室为老年中风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380余人次;1993在原县医院投放康复专用病床20张;2012年争取省残联投入40万元康复设备,依托县中医院建立了“宁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累计为全县老年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280人次,使中风导致的行动、言语障碍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康复治疗[5]。

2、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残疾人社会保障包括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贫困残疾人的社会和政府救助、残疾人慈善事业、公益助残等方面。宁强县自2009年起落实城镇残疾人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其中一、二级盲人和一级肢体残疾人医疗保险费每年140元全部免交由民政资金补贴,其他类别每人每年减免60元,已累计为全县157名6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减免;自2011年起实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一、二、三级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已累计为全县老年残疾人发放补贴1806人111万元;从2014年1月起实行分类实保,对低保对象的残疾人提高低保金标准,其中: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和肢体一级残疾人在原低保金基础上农村每月增加84元,城镇每月增加175元;言语、听力和肢体二、三级残疾人农村每月增50元,城镇每月增105元。该政策已照顾农村老年残疾人216人,城镇老年残疾人12人;全县从2012年5月起落实高龄老年补贴政策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新农保),已使60岁以上的老年残疾人4007人受益。在公益助残方面,采取走访慰问贫困残疾老人、发放辅助器具、开展听力筛查义诊等使400余名老年残疾人受益。

3、文化生活及无障碍环境方面:陕西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要求从五个方面保障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宁强县各级高度重视老年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服务,县残联、县妇联、县老科协、县退干所及相关镇(办)、社区每年组织老年人书法、美术、歌咏、舞蹈培训和表演。在政府服务方面,90%的电视栏目和影视作品播出加配字幕,方便听力残疾人看电视。县内所有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公园和旅游风景区均对残疾人免费开放。部分老年残疾人还自发参加了群众性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无障碍环境方面,公共道路建设基本实现了盲道铺设,公共卫生间设有残疾人蹲位,医院电梯实现了语音提示,县残联投资22万元先后两次实施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建坡道、改厨改厕、安装热水器等,使20名老年残疾人受益。

二、老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存在的的问题

残疾人权益保障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福利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宁强县通过近年的发展,在保障老年残疾人权益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但与周边省份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与残疾人的权益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1、康复服务的总体水平较低。“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实现难度大,康复机构总量较少,现有康复设施建设起步晚,服务能力有限,而且大多数康复医疗项目没有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增加了残疾人尤其是老年残疾人的经济负担。全县目前仅有一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设在县中医院,笔者了解到,现有的农村合疗、居民和职工医保报销范围中均没有残疾人安装假肢、辅助器具适配、脑瘫治疗、肢体矫治等项目。导致多数残疾人家庭没有能力支付康复医疗费用,得不到有效的康复治疗。全县2.73万残疾人,辅具享有量不到50%,按照县残联现有的财力和物力,难以满足全县残疾人对辅具的需求。

2、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缺乏。现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中也没有残疾人专用设施,也没有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文化体育项目。现有文体设施基本也全部建设在城镇,而农村基本没有文体设施。据统计,截止2015年6月30日,全县办证残疾9765人,其中城镇467人,仅占4%,而农村残疾人多达9298人,占96%。随着社会的发展,即使开发出适合残疾人的文化体育项目,也只能服务全县4%的残疾人,还有96%的残疾人得不到服务。地震后在县城区兴建了规模较大的宁强县体育馆和文化馆,每年都要举办运动会、龙舟赛、自行车、摄影书画等各种比赛,但老年残疾人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和机会较少,残疾人寂寞闭塞的生活状况与当前健全人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生活情景形成强烈的反差。

3、农村老年残疾人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经济收入低,生产资料匮乏和无劳动力,还有日常治病花费大。据调查,目前农村残疾人的社会支持体系中,血缘和亲缘所提供的个体支持成为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的主要力量,而政府和公益组织支持力量较弱。农村老年残疾人遇到困难后,选择求助的顺序依次是:亲戚、邻里、镇村。近年来,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导致农村90%以上的70-80岁轻度残疾老人不得不常年累月在庄稼地里干农活,积劳成疾,造成老、残、病一体。近年来随着新农保、高龄老人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的实施,老年残疾人从人数总量上大部分得到了政府的救助,但救助的力度较小,资金量十分有限,对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解决的只是临时性生活问题,比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月仅补贴50元,不够一个城镇家庭一天的支出。近两年来由于上级财政困难,分配到该县的补贴指标逐年减少,导致符合享受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连每月50元的补贴也不能按时领取,据县残联统计,截止2014年9月,该县尚有1856名应享受补贴的残疾人没有拿到补贴,而这些残疾人中绝大多数应当从2013起开始领取补贴。

4、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使用率较低。农村基本没有无障碍设施,而城镇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率也较低。在城镇街道上,我们很难看到有盲人从盲道上经过。据笔者调查其原因除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外,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老年残疾人生活困难,拿不出钱购买盲杖、导盲犬等辅助器具,他们不愿出门也出不了门,导致了社会资源的使用率较低甚至浪费。

三、促进老年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对策及建议

残疾人权益保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社会各方面、各部门给予支持和协调,不仅需要提供物质保障,还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并给予残疾人以更多的同情、理解和帮助,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与残疾人需求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和政策配套措施。为此建议:

1、加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康复救助力度。加强康复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加强医生的康复业务技能培训,在医院设置康复医疗室(康复科)。进一步加强县康复中心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使之成为指导全县康复工作开展的技术中心和指导中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联合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向中、省、市呼吁,尽早将涉残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减轻老年残疾人康复医疗费用负担。采取向上争取项目和动员社会募捐的方法,筹集康复经费购买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发放给贫困老年残疾人。关注残疾老人的听力和视力健康,组织医院为他们免费做听力、视力检查,并力所能及的给他们配发助听器暨免费治疗。

2、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理性推进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议体育部门在公共体育设施内增设残疾人设施,在体育项目上开发残疾人体育项目,为国家培养残奥和特奥人才;建议文化部门针对老年残疾人的特点,在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内设置盲人有声读物室,购置盲文读物;县电视台尽早开通手语节目,县广播电台可开通残疾人栏目,让盲人通过收音机享受文化盛宴。理性推进无障碍建设,在有效解决老年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的前提下适度建设无障碍设施,让残疾人不受歧视,建设无障碍设施,尤其要把农村残疾人的出行作为重点。

3、加快推进农村老年残疾人社会保障。我县残疾人中农村残疾人占绝大多数,同时又是贫困面最大的群体,因而农村老年残疾人更应当受到关注。他们普遍收入较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输出后,他们当中轻度残疾人成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重度残疾人只有靠子女供养,现有的社会保障政策难以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如果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保障不能持续发力,将加剧农村老年残疾人的家庭脆弱性。在实现残疾人和健全人一道“同步小康”宏伟目标的今天,政府应当成为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中的主导力量。要切实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普惠+特惠”的各项政策,实现城乡残疾人享受社保政策均等化。令人欣慰的是低保政策中已经提高了残疾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新农保政策中也落实了对一、二级残疾人减免100元/人.年和三、四级残疾人减免50元/人.年的优惠政策,但要提高农村残疾人尤其是老年残疾人的社保水平,实现均等化,还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一是呼吁政府将所有残疾人纳入救助对象,凡是残疾人均可享受残疾人生活补助,不要分贫困残疾人和非贫困残疾人,严格地说,农村残疾人个体都是贫困的;二是落实农村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即新农合)优惠政策,体现社会公平,对一、二级残疾人的新农合保险费给予减免,三、四级残疾人的保险费给予部分减免;三是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并建立与物价水平相一致的增长机制,并使符合政策的残疾人能够按时领到补贴;四是逐步提高新农保和低保政策中对残疾人的优待标准;五是增加高龄老人补贴中残疾老人的补贴标准;六是尽早落实省政府规定的给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优惠政策。通过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非政府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农村残疾人支持网络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

[3]社区康复工作者上岗培训教材,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编,华夏出版社2012年6月出版。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1号。

[5]宁强年鉴,宁强县史志办公室编,(2008-2009)120页、(2010-2011)133页、(2012-2013)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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