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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有所助成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日期:2017-03-09  来源:省残联网站   点击次数:0

  国务院3月1日公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确定了残疾人服务等八个领域81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范畴。

  《规划》第十一章强调,国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0项,具体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支持。
   基本公共服务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底线”。这份清单基本涵盖了人的基本生存与发展需求,明确了每个项目的具体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要求在规划期内落实到位,并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