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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推进会在汉中召开

发布日期:2017-04-12  来源:省残联网站   点击次数:0

4月7日,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共同在汉中市召开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精神,总结保障金征收工作,交流残疾人就业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奋力实现追赶超越,努力把全省残疾人就业推向更高水平。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贾乃荣,省地税局副局长王江宏和省财政厅处长王永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贾乃荣主持,汉中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秦发扬致辞。
    王永杰指出,近几年,全省保证金在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方面都比较正常,取得了一些成绩,2017年要鼓足干劲抓落实。一是充分认识保障金设立的意义。二是正确认识新政策的内容。三是努力发挥保障金使用的效率。
    王江宏强调,进一步密切财政、残联与地税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残保金征收工作,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征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不断开创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新局面。四是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不断提升基金工作水平。
    贾乃荣代表省残联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长期以来对残联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奋战在一线的财政、地税、残联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他要求,一是强化责任,严格审核用人单位残疾人安置情况。二是主动配合,协助地税部门征收保障金。三是勇于创新,协同财政部门管好用好保障金。四是强化宣传,为保障金征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会上,省地税局基金处副处长张培华、省残疾人就业中心主任张孝如就保障金征收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西安市地税局、宝鸡市残联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联有关人员;各市(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金管理的科长、地税局负责保障金征收的副局长和处(科)长;残联副理事长、负责按比例就业审核的主任、科长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