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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9-05  来源:   点击次数:0

  

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属参公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内设办公室、教育就业科、康复宣文科。机关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退休7人,现有公务用车1辆。下设汉中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该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建制,编制3名,实有人员6名。

(三)决算编报范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养老、职业年金、医保以及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车辆运行费以及残疾人事业支出。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度追赶超越目标圆满实现。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助残扶残政策落实,抓好助残项目实施,投入1.31亿元,为14.13万人(次)的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康复、托养等服务。受益残疾人比上年增长40%,超额完成了市委确定的全年12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各类救助服务比上年增长20%的追赶超越指标任务

(二)绘就了两个事业发展蓝图。一是由我会编制的《汉中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已由市人民政府汉政发201722号文件印发。市政府于930号召开全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二五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十三五纲要》的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二是由我会编制的《汉中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由市政府残工委印发实施,为推动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提供了政策遵循。

(三)扎实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按照融入、推动、落实的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将残疾人扶贫工作融入全市脱贫攻坚大格局中推进,对年度扶持1万名贫困残疾人脱贫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和落实。与扶贫部门配合搞好数据清洗,清洗确认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9609户、35466人,并按分类施策要求落实精准帮扶措施。与民政、扶贫部门配合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与卫计部门配合宣传贯彻残疾预防和康复政策,积极推动将残疾人精准康复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助推健康扶贫工作实施。与扶贫和财政部门配合使用扶贫资金增强贫困残疾人脱贫能力,按每县150户、每户5000元标准,对1650户贫困残疾人进行到户产业帮扶。与组织部门配合持续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充分发挥行业资源和项目优势,培育建设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13个,幅射带动400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增收。残疾人扶贫基地汉台区文振兴汉农业养殖有限公司、汉中市鑫豪藤编有限公司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绩显著,其法人代表万文振、徐厚明被汉中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脱贫攻坚带动民星

(四)协同做好残疾人保障救助。与民政、财政部门配合,落实省市县(区)投入9500余万元,为7.9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3.3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争取省上投入191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2000名重度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争取省上投入31.6万元,对182名残疾中小学生和24名考入大学的残疾学生进行了资助。争取省上投入102万元,对因遭受重大疾病、意外等原因身处困境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分别超额完成了年度两项补贴10万人、托养救助2000人、助学救助100的任务指标。

(五)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印发了《汉中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成立了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领导机构,召开县区残联理事长座谈会,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投入32万元支持汉台区进行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加强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投入200万元,新建2个县康复中心、对2个县康复中心进行规范提升,使全市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达到10所,提升了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投入316万元,对10900名残疾人按人均190元的标准提供了基本康复服务。投入340万元,为汉台区、留坝县4114名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实施了辅助器具适配全覆盖;同时为镇巴等5个县区的400名重度残疾人适配了辅助器具。积极配合省残联专业机构为我市230名肢体残疾人装配了假肢,为20名聋儿安装了人工耳蜗,为6名聋儿和122名成年听障人安装了大功率助听器,对94名脑瘫、智障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超额完成了年度1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目标任务。

(六)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承办了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推进会,加强了保障金征管工作。与市地税、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新的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推进保障金征收办法改革措施落实,促进征管工作有序开展,配合地税部门对安置残疾人未达比例单位征收保障金570万元。实施残疾人就业促进项目,投入271万元,对3000名残疾人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扶持盲人按摩示范店3个,建设职业培训示范基地2个,扶持残疾人特色工艺品制作项目1个,扶持1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促成30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用工协议。选拔培训残疾人职业能手参加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技能竞赛,我市聋人选手荣获拼搏奖。

(七)持续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精心指导基层残联换届工作。认真贯彻中省残联换届工作部署,印发了《汉中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动员安排,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县区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换届工作开展,截止目前全市11个县区已经全部出台换届工作方案,175个镇(办)残联已完成换届,11个县区残联年底前将完成换届,实现依章换届、规范运行。二是扎实搞好需求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承办了省上在我市举办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培训班,扎实做好入户调查及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对全市123702名残疾人进行了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调查,为精细化做好残疾人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落实省市县投入623.5万元,为全市2476名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了工作补贴,标准比去年提高1倍,同时争取省上投入9万多元,为全体专职委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是创造性地部署在全市广大残疾人中开展学政策、知党恩、促自强、勇超越主题教育活动,激发残疾人自强自立,主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

(八)积极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制发了残联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投入资金160万元,按一户一案要求,对3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示范改造。进一步规范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全年接待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2244件(次)。为17407名残疾人办理和换发了二代残疾证,全市已有在库持证残疾人125155名。

(九)丰富活跃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制发了《汉中市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对全市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编排了4个具有特色的文艺节目参加了全省第九届残疾人文艺汇演,荣获了2个奖项;选送19幅作品参加翰墨飘香、爱在三秦助残书画摄影作品展,1副作品荣获了三等奖,市残联荣获组织奖;投入9万元对西乡县、镇巴县、略阳县的盲人阅览室进行了规范化提升;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519日,市区残联在中心城区组织了大型助残日活动,现场为135名残疾人适配发放了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开展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慰问了部分贫困残疾人家庭,营造了较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1013日,市残联与爱加倍社会关怀促进中心、中国狮子联会陕西天汉服务队等社会组织联合举办了汉中市第二届障碍人士运动会,来自市县特教学校、福利院和民间关爱机构的84名智障、聋障儿童少年参加比赛,丰富了残障儿童生活。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市残联本级(机关)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残联本级(机关)

2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总计817.03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5.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4.0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7.38万元,比上年增长81.3万元,增长11.1%。增长的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

部门支出总计817.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3万元、其他支出109.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3.56万元,比上年增长81.3万元,增长11.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54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63万元,占82%,比上年增长了2.7万,增长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长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占18%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553.48万元,比上年增长6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8万元,占44%;项目支出310.7万元,占5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5.63万元,比上年增长99.7万元,增长21.9%。增长的原因一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97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增长2.7万元。

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26.1万元,比上年增长63.67万元,增长1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3万元,较上年减少47.41万元,减少1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有效降低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2081101行政运行148.78万元,用于残联机关人员和办公经费支出;2081104残疾人康复181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辅具适配等项目支出;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14.52万元,用于残疾人就业中心的人员和办公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7.4万元(其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14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5万元(列支商品和服务性支出55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7年支出81.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8.81万元,较上年增加3.73万元,增长73%,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检查调研等工作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费的增长,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是本部门近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较去年增加0.2万元,增加0.09%,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指导工作次数增加,故接待费略有增加。全年部门共接待批次19次,约102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8万元,较去年增加3.53万元,增长128%。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28万元。部门保留公务用车1辆。因到省上汇报工作、下县检查调研工作次数较去年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1万,较去年减少47.03万元,减少原因为本年度部门未安排系统干部培训,培训费用大幅减少。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7万元,较去年减少2.1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精简了会议,压缩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用于残疾人民生事业,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我们对项目资金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对项目执行前期、实施过程和验收进行全程跟踪监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残疾人生活质量,为残疾人生产、生活、出行提供便利服务。受益的残疾人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6万元,其中:办公费2.73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5.07万元、邮电费0.93万元、差旅费3.66万元、维修费7.02万元、租赁费0.75万元、会议费3.26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1.47万元、劳务费5.06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4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6年减少了40.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了培训费和会议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右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