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10-30 来源: 点击次数:0
(一)主要职责: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为全市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处级规格,内设办公室、教育就业科、康复宣传文体科。机关事业编制10人,在岗在编9人,退休人员10人。现有公务用车1辆。下设汉中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建制,编制3名,实有人员6人。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做好残疾人保障救助。积极主动与民政、财政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资金9400万元,为全市12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了“两项补贴”,协调促进残疾人养老、医保、低保政策实施到位。推动残疾人临时救助政策落地实施,下拨资金117万元,支持县区开展因残致贫家庭临时救助工作,目前已为全市804名残疾人给予了临时救助。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依托社会服务组织培育认定残疾人托养服务资质机构7家,指导项目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投入295万元,为1100人(次)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了日间照料、集中托养等服务。投入300万元,在城固、洋县、略阳、镇巴4个县区,对60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
(二)扎实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将残疾人脱贫融入全市脱贫攻坚大格局,主动与扶贫部门沟通衔接,对贫困残疾人信息进行了比对,梳理出全市在库贫困残疾人37111人,确保贫困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一体同源,为精准施策、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召开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与各县区残联签订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责任书,对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举办全市残联系统扶贫干部培训班,对《汉中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汉中市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行业扶贫政策进行辅导,提高残联系统干部脱贫攻坚政策水平。深入开展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落实阳光增收政策扶持资金814万元,扶持全市1628户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大对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支持力度,争取省残联扶持资金290万元,重点对略阳、镇巴两个深贫县贫困残疾人进行产业扶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120万,扶持新建6个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以基地为依托,帮扶签约的18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增收。扎实开展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组织电商助残扶贫培训7期,培训贫困残疾人269名,争取省级扶持资金50万元,支持50名残疾人开设网店实现增收。
同时,扎实做好包村联户扶贫工作,精心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多方整合帮扶力量。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协同人社部门在包扶村举办劳动技能培训2期,落实专项资金30万元,扶持包扶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投入20.6万元,为包扶村42名残疾人落实了“两项补贴”,对包扶村30户贫困残疾人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并从机关经费中挤出0.92万元,对包扶村“爱心超市”进行了扶持,对9户易地搬迁贫困户配置了急需的生活用具,帮助贫困户改善了生活条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我会派驻第一书记的作用,协同开展“志智双扶”活动,加强与南郑区有关部门联系,促进了该村供水、道路、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整村退出和贫困户57户170人的年度脱贫目标。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包联工作,制定了2018年包联工作方案,落实包扶任务责任,深入包联村开展调研工作,投入3万元,帮助包联村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全力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汉台区先行试点取得可复制经验基础上,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力推进签约服务工作。目前全市共签约残疾人77345人,服务77118人,签约服务率达99.7%,签约人数和服务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坚持逐县推进辅具适配全覆盖工作,投入714万元,为城固、勉县、镇巴、略阳县有辅具需求的16785名残疾人适配了辅具,使全市辅具适配全覆盖达到了6个县区。积极配合省残联专业机构,为14名残疾儿童进行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100名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为150名残疾人进行助听器验配,为100余名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及矫形器。争取专项资金456.1万元,按人均500元标准,为全市9302名持证精神残疾人发放了服药补贴。在105个镇(办)、社区中心卫生院(服务中心)、17个社区、405个村卫生室启动了残疾人基层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了0—14岁残疾儿童摸底筛查,代市政府起草的《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带来了福音,燃起生活的希望。
(四)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协助税务部门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比例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88万元。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投入资金165万元,举办残疾人技能培训班67期,对3000名残疾人进行了计算机、烹饪、中药材种植等实用技术培训,对80名盲人进行保健按摩培训。打造就业示范平台,投入62.6万元,对31家盲人保健按摩店、1个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1个残疾人工艺品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帮助9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其中盲人按摩就业74人。实施就业促进项目,投入135.8万元,对190名自主创业残疾人进行了扶持,为131名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发放了工作补贴。举办了2018年残疾人就业招聘会,50家用人单位、210名残疾人参与招聘活动,20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用工协议。积极选派残疾人技术能手参加陕西省第六次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单项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拼搏奖、新秀奖各1个,展示了我市残疾人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能水平。
(五)丰富活跃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印发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2017—2020)》、《关于做好2018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开展扶残助学,落实资金65.84万元,对44名考入大学的残疾新生、贫困(城市低保)残疾家庭新生和165名在校就读的残疾中小学生进行了资助。积极开展社会助残活动,精心部署开展了我市第2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市残联联合汉台区残联于助残日在徐望镇徐湾村举行“六送一走访”系列活动。活动现场为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开展了慰问演出,举行了技能培训,邀请企业现场招聘送岗位。爱心企业现场为贫困残疾人捐赠太阳能路灯、衣被等物品,市区残联领导带队走访慰问了贫困残疾人。联合“爱加倍”残障儿童关爱机构,举办了汉中市第三届残障儿童特殊运动会。持续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5万元,对镇巴、略阳、西乡县盲人阅览室进行了提升改造,为镇巴、略阳县2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了体育器材,支持汉中广播电视台办好电视手语节目。坚持正确导向,创新宣传形式,以残疾人先进典型和残疾人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为宣传重点,在各级媒体共刊发信息60余篇,积极营造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良好舆论氛围。中省残代会召开后,组织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县区进行残代会精神宣讲,推动中省残代会精神迅速在我市落地生根。市残联六代会召开后,在汉中日报整版宣传了“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展示了我市残疾人工作新成就新作为。
(六)提高残疾人维权服务能力。常态化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宣传残疾人 “一法四条例”。依托 “12345”热线规范“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函5件,完成建议提案回复2 件。固定专职信访工作岗位,坚持“首问负责制”,共接待调处残疾人来电580次,来信8件,来访600余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入开展“为民不畅”专项整治,将残疾人证核发管理职能全部下放到县区,开展了残疾人证清理整顿,调整充实了市县(区)残疾评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落实资金66.72万元,为4448名新办证的困难残疾人发放了残疾评定补贴。
(七)持续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精心组织召开了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率先在全省地市残联中完成了市级残联换届工作;指导县区残联按时完成了换届工作。通过换届,选优配强了市、县、镇残联领导班子,规范完善了市级各类残协组织。大力支持残协和助残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投入1.2万元,支持市盲协开展第34个国际盲人节庆祝活动,支持市残协开展了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无障碍体验”活动,持续推进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基育人”工程成果,指导基层残联组织依照章程规范建设,严把专职委员选聘考核关,落实省市县投入377万元,为全市2417名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了工作补贴,活跃了基层残疾人工作。结合 “弘六德、展六美、建三市”活动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 “学政策、知党恩、促自强、勇超越”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激发残疾人“四自”精神。投入76万元,完成动态更新人数12.8653万人,圆满完成了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工作。举办全市残联干部专项业务培训班3期,全面提升残联系统干部业务素能。
(八)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会党组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1次、党员干部集体学习40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支部以“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为载体,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以 “三会一课”制度为平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丰富党组织生活。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认真落实党支部换届、“六必谈六必访”、“政治生日”、党费收缴等工作要求,深入社区开展“一争两服务”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明确压实主体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定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注意梳理廉政风险点,紧盯关键岗位的人和事,加强提醒教育和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项目检查,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助残项目规范化管理。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不断深化廉政教育成效。结合巡察整改,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从严从实抓作风建设,结合专题教育和三项整治,整治作风顽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市残联本级(机关)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残联本级(机关) |
2 |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总计1800.06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12.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0.56万元、其他收入22.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98万元,比上年增长983.03万元,增长120%。增长的原因一是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本年财政拨入的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比去年大幅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部门支出总计1800.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03万元、其他支出217.57万元、结余分配2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0.86万元,比上年增长983.03万元,增长12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本年财政拨入的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比去年大幅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合计1,535.5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1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0.53 万元,占87.5%,比上年增长了874.9万,增长1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39万元,占12.5%。比上年增长了92.39万,增长92.39%,其他收入22.6万元,比上年增长22.6万元。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本年财政拨入的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比去年大幅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合计1116.6万元,比上年增长563.12 万元,增长101.7%。其中:基本支出469.79万元,占42.1%;项目支出646.81万元,占57.9%。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12.92 万元,比上年增长967.29万元,增长177.3%。增长的原因一是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本年财政拨入的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比去年大幅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12.62万元,比上年增长586.02万元,增长11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时增加,财政支出的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支出比去年大幅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03万元,较上年增加454.73万元,增加10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项目资金支出持续加大。其中:2081101行政运行155.65万元,用于残联机关人员和办公经费支出;2081104残疾人康复20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支出;2081105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38.01万元,用于残疾人托养项目支出,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85.36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托养、维权、扶残助学、无障碍改造等支出和就业中心的人员、办公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12.4万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58.51万元,较上年增加1.11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是:就业中心人员工资正常升薪后,社保缴费略有增长。
(2)公用经费支出93.71万元,较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办公大楼维修,食堂改造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3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2.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1.2万元,2018年支出213.5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31.79万元,全部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包括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4.05万元,较上年减少4.76万元,减少54.03%,减少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部门依照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原因是本部门近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其中:无新公务用车购置及支出,2018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较上年减少4.82万元,下降76.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部门依照预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23 批次、 186 人次,共计 2.59 万元,较上年增加 0.06 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指导工作次数增加,故接待费略有增加。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部门依照预算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11万,较去年增加0.0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部门安排系统工作培训,培训费用略有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10.17万元,较去年增加3.18万元,增加45.5%,原因主要是2018年部门工作任务不断加大,系统工作会议略有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已按100%开展绩效管理。共涉及项目资金6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民生事业,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我们对项目资金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对项目执行前期、实施过程和验收进行全程跟踪监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残疾人生活质量,为残疾人生产、生活、出行提供便利服务。受益的残疾人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2万元,其中:办公费3.29 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水费0.64万元、电费8.45万元、邮电费1.81万元、物业管理费5.8,差旅费4.86万元、维修费16.72万元、租赁费0.32万元、会议费7.21万元、公务接待费2.59万元、劳务费7.32万元、工会经费3.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其他交通费9.65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7年增加了48.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我部门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机关运行成本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63万元,用于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全部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无购置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右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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