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兑付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 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2 来源: 点击次数:0
南残联发[2021]32号
汉中市南郑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兑付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
补助资金的通知
高台镇、黄官镇、牟家坝镇、濂水镇:
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残联发[2021]41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办综[2020]81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批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办综[2021]65号)文件要求,经区残联审核、公示和确认,现将2021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补助资金兑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兑付范围及标准
我区2021年度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49户,涉及4个镇。经村、镇调查摸底、组织实施、验收、公示和区残联抽查审核、公示,确定对符合条件的49户农村残疾人农户进行产业项目资金扶持,每户一次性补助资金5000元,共计兑付补助资金24.5万元。
二、资金兑付方式
1、区残联按照审核确认的《南郑区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一卡通花名册》及相关信息,将补助资金拨入残疾人农户“一卡通”账户中,并注明补助名称和年度。
2、各镇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将项目实施好,资金使用好,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将采取措施将已拨付的资金予以收回,验收不合格的,暂缓拨付项目资金。
附:1、南郑区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资金分配表
2、南郑区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一卡通花名册
汉中市南郑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