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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七举措改善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

发布日期:2015-06-10  来源:市残联   点击次数:0

 

汉中市政府在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生活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了七条措施,着力改善城市困难残疾群众生活。

一是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居民收入增长和物价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今年将残疾人困难家庭等保障标准提高到385//月。二是实行分类施保政策,重点对残疾人等8类人员按照全市低保保障标准增发20%-70%的补助金。三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免除困难残疾人在“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的门诊、急诊挂号费和普通门诊诊查费,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补贴,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免费发放假肢、配发辅助器具,为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住院救助。四是全市开发1000个公益性岗位帮助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重点优先安置残疾人,并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五是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保障房、廉租房需求,并采取低租金、社会救助以及物业服务费补贴、租赁补贴等办法解决住房困难。六是改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并对城镇生活困难的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未成年残疾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对一级视力、智力、肢体、精神和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100元。七是对贫困残疾人儿童入学进行资助,为当年新录取残疾大中专学生发放一次性资助金。(汉中市残联 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