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15-12-31 来源: 点击次数:0
《残疾人证》办理实行属地管理。凡身体有残疾的居民申领《残疾人证》,需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领取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鉴定。对经县(区)残联初步认定符合残疾范围的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做残疾鉴定(对残疾特征明显的可由县(区)残联直接认定)。并做相应的人像采集。
3、初审。由县(区)残联依据鉴定结论,确定残疾类别、等级等,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同时将申请表、评定表上报市残联审定。
4、审批。由市残联依据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批准、备案。
咨询电话:2217500
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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