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职残疾职工审核认定通告
发布日期:2021-01-01 来源: 点击次数:0
汉中市南郑区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职残疾职工审核认定通告
一、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二、受理机构:
区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所负责区各单位,驻南郑区的中、省、市属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的在职残疾职工认定。
三、申报资料: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汉中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单位在岗残疾人职工就业情况明细表》(请各单位在南郑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hzdpf.org.cn/nz.asp)。
2、残疾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本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编制本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2020年度1月、6月、12月支付残疾职工工资发放凭证(含工资表的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5、2020年度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经在陕西省社会保险系统查询后认定;养老保险附缴纳明细)。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提交二份(区残联、税务局各一份)
四、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联系方式
地 址: 汉山办事处东大街46号(区残联办公楼2楼)
联系人: 何宁
电 话: 5512974
2021年就业年审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