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位置 - 教育资讯

关于印发《陕西省残疾人教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2012〕85号

发布日期:2012-07-27  来源:   点击次数:0

各设区市残联、教育、民政、财政局,杨凌示范区残联、科教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残疾人教育工作,根据《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了《陕西残疾人教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陕西省残疾人教育工作

“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和《陕西省特殊教育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计划,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从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残疾人受教育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但是,与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相比,与广大残疾人接受教育的强烈愿望相比,残疾人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尤为薄弱;不同类别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发展不均衡;教育投入不足,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    “十二五”时期,是贯彻《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残疾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五年,为加快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依据《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和《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 二、任务目标

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不断满足残疾人教育需求。

   ——全面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残疾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自理、与人交际、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进一步提升,残疾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逐步实现区域城乡之间特殊教育的均衡发展。

   ——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残疾人教育投入和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地位和待遇得到改善。

 三、主要措施

 (一)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认真贯彻《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适龄盲、聋、轻中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逐年提高;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规模。发挥特教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指导随班就读教学教育质量提高。建立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调查统计制度。动员和组织农村残疾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建立专门学校等多种形式,对重度智力残疾、重度肢体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增加补助项目,提高补助标准。

 (二)积极主动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认真贯彻《陕西省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精神,将残疾儿童和父母残疾的儿童纳入学前幼儿补助范围,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市、县普及学前两年或三年教育。组织实施“阳光助学计划”,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学前免费康复教育。特教学校、康复和福利机构、普通幼儿园要设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班,积极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支持残疾儿童较多的区(县)设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 (三)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普遍提高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比例。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开设高中部(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完善专业方向,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实习训练基地建设,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吸引力。依托城乡职业学校和残疾人职业学校,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村残疾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使广大残疾学生都能掌握生存与发展技能。

 (四)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依托高等院校,加快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落实普通高校招收残疾学生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残疾学生招生工作。加快省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通过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教育等,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进一步完善残疾大学生资助制度,扶助残疾人接受继续教育。

 (五)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院)建设。省上和各设区市各建设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院)。各设区市建立盲人和聋人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或在特教学校增设高中部。各县(市、区)根据残疾儿童数量、分布和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规划建设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制,将民办特教机构纳入政府公共教育管理体系。

 (六)加强残疾人教育师资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有计划的培养各级残疾人教育师资和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和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力度。轮训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随班就读和学前教育机构教师,依托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建设“残疾人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工作者待遇,并在职务评聘、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 (七)深入开展手语、盲文推广和扫盲工作。积极推广通用手语和盲文。各级残联要以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学生、服务行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为主,积极做好中国手语的培训和宣传,广泛开展中国手语、盲文的推广宣传工作;把扫除青壮年文盲与文化进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有机结合,减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 (八)强化政府发展残疾人教育的责任。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残疾人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把残疾人教育纳入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列入教育督导和政府教育绩效考核内容,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市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职业教育与培训,市(区)政府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

  四、检查总结

 1、各市、县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指标量化,措施得力,分工具体。

 2、各市、县要进行年度检查和评估。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进行中期、终期检查,并根据情况进行抽查。